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是创新生态的重要内涵。2022年,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为目标,大力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深入实施“两审一承诺”制,深化“三评”制度改革等举措,切实为科研人员减轻负担,全市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提升,重复申报、虚假申报、不实申报等问题有效减少,“好项目选上来,劣项目筛下去”,良好的项目遴选机制有效生成;守信的得到激励,失信的受到处理,良好的科研诚信环境得到有效夯实。
1月4日,市科技局监督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沈阳市对创新主体诚信状况由高到低实行ABCD分类评价,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评估效果好的单位列为A级信用主体候选,在推荐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简化过程管理流程等方面适当给予优先考虑;收集、核实存在科研不端、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创新主体和科技人员信息,形成惩戒结论,纳入D级信用主体管理。截至目前,共查处严重科研失信单位15家、责任人员15人,取消相关单位和个人市级科技计划和科技人才项目3年申报资格。
沈阳市以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建立健全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的工作方式,减少非必要的监督检查频次,为创新主体“减负松绑”。市科技局组织技术专家及第三方机构对2019年以来财政资助1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做到“材料一次报送”,对执行期内项目最多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检查。为支持创新主体将更多的精力聚焦主责主业,沈阳市进一步加大“免申即享”工作力度。通过畅通“好政策”平台申报渠道,2022年全年共为“免申即享”项目即时拨付科技专项资金70456.59万元。
另外,沈阳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科研活动“两审一承诺”制度,将项目承担单位书面承诺及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2022年,各类创新主体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时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1090份,有力提升了创新主体的责任意识,规范了各种科技创新行为。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