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日期:10-07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关键时期,人们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凝聚社会共识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从基层“法律明白人”扎根田间地头,到城市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以法治共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有了现实可行性。法治作为社会共识“最大公约数”,能够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划定明确价值边界,保障各民族在交往交融中有规可循、有章可守,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手段,更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障。面对发展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要以法治共识筑牢精神根基,让全体人民坚定理想信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深耕基层培育工程,夯实精神根基。基层是法治实践主阵地,也是精神家园生长点。要以“法律明白人”培养为抓手,构建“县—乡—村”三级法治骨干网络,每村(社区)培育“法治带头人”,负责政策解读、法律咨询和矛盾调解,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推行“普法+调解”双轨并行制,在社区设立“评理说事点”,在乡村打造“老班长调解室”等特色品牌,将普法融入矛盾化解全过程,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创新“嵌入式普法”模式,将法治元素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在城市,利用社区闲置空间设置法治文化长廊、宪法墙等,让居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熏陶;在农村开展“老枣树下普法队”等活动,从村民身边案例出发,用乡土语言解读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建立“普法积分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获得积分,大大激发全民学法热情。
打造融合传播矩阵,激活时代活力。数字技术为夯实法治共识提供了新载体。例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创设“逢六说法”法治直播品牌,邀请法律专业人士走进直播间,围绕群众密切关心的各类法律问题展开讲解,成为当地普法“金名片”;贵州省惠水县司法局借助AI技术,精准筛选婚姻家庭领域高发案例,通过“案例拆解+弹幕答疑+情景模拟”立体化普法模式,让抽象法律条文变得更生动可感。各地应广泛借鉴这些成功经验,构建“1+N”数字普法矩阵:“1”即在当地打造一个权威普法平台,整合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法律资源,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N”即培育多个特色普法社媒账号,创新“法治动漫IP”“非遗+法治”短视频等,形成特色鲜明、差异化传播格局。也可开发普法小游戏、VR法治体验馆等一系列普法互动产品,让用户在沉浸式体验中吸收法律知识。建立“大数据+精准普法”机制,通过分析用户行为数据,推送个性化普法内容,实现按需普法,持续拓宽普法覆盖面,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法治精神,为精神家园构筑注入时代活力。
构建双向赋能体系,厚植文化底蕴。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思想,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法治精神与传统文化基因相契合。落地法治文化IP培育专项行动,各地普法部门应主动联动当地文艺团体、文旅机构,共同创作既有法治内核,又带本土文化韵味的文艺作品,通过拍摄法治微电影、编排法治戏曲、创作法治评书等多元普法形式,让普法更走心、更具感染力。面向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普法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趣味互动形式,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深挖本土非遗资源,推动“法治+非遗”双向融合,借剪纸、皮影戏等传统艺术形式演绎当代法律故事,让法治文化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分批打造特色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把法治学习教育与文旅体验相结合,让市民在休闲参观、体验传统文化过程中,也能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为精神家园构筑奠定基础。
推行法治实践模式,凝聚全民力量。全民参与是形成法治共识的关键,也是精神家园构筑的重点。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共治体系,建立“群众吹哨、法律报到”机制,让法律工作者成为“普法宣传员”,在解决邻里纠纷、土地争议过程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普法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赞助等方式,完善社会普法机制。开展“法治家庭”“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将法治素养纳入文明创建评价体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法治氛围。例如,贵阳市观山湖区探索“党建领航、法治赋能、群众受益”基层治理新路径,让法学会全面进驻综治中心,实现矛盾“一站式”化解,全区共建成13个基层法学会站点,织密全域服务网络,让法治成为基层稳定“压舱石”、群众生活“定心丸”;嵊州市依托“平安共治体”,整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法治力量,培育“羲之调解”等特色矛盾纠纷化解品牌,将法治思维融入矛盾化解全过程,取得了良好成效。这类共治共享模式,不仅可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更能够让全体人民在法治实践中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为精神家园构筑凝聚起磅礴力量。
(作者单位:重庆人文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