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郭健宇为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张军为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曹宝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刘艳华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徐政的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李晓昊的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一、任命郭健宇为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张军为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曹宝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刘艳华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徐政的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李晓昊的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