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学完善的特殊儿童融合教育体系
日期:09-18
融合教育是现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必须打破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壁垒,推动特殊儿童融入普通教育环境,与普通儿童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在平等包容的氛围中实现适宜发展。近年来,我国融合教育稳步推进,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但实践中仍存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专业支撑能力不足、校家社协同不顺畅、制度保障不够完善等短板。立足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科学完善、多方协同、运转高效的融合教育支持体系,是补齐特殊教育发展短板、推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特殊儿童健康成长、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
强化政策制度供给,夯实融合教育发展根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健全的政策保障体系是融合教育规范有序发展的刚性支撑。一是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打破城乡、区域教育资源壁垒,加大对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倾斜与投入力度,统筹配置资源教师、资源教室、康复训练设备,推进无障碍校园环境改造,着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融合教育发展差距,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供给。二是构建融合教育质量评价监管体系。将融合教育实施成效、教学过程质量、特殊儿童发展水平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摒弃单一学业成绩的评价导向,聚焦社会适应、生活自理、沟通交往等多元发展目标,制定分层分类的评价标准,建立以个别化教育计划达成度为核心的过程性评价机制,以评价改革倒逼学校压实融合教育主体责任。三是健全特殊教育资助救助机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儿童,完善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助学帮扶等政策体系,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措施,消除特殊儿童接受融合教育的经济障碍,确保每一名特殊儿童都能平等、有尊严地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建强专业师资队伍,提升融合教育实施能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过硬的融合教育师资队伍,是保障融合教育质量的关键支撑。一方面,优化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推动高校调整优化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整合特殊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康复治疗学、社会工作等多学科知识,强化教育实践环节,着力培养兼具特殊教育专业素养与学科教学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持续为融合教育一线输送高素质师资。另一方面,完善在职教师专业培训体系。通过在职研修、专题讲座、跟岗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普通教师系统学习融合教育理论、特殊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个别化教学策略、校家社协作方法等内容。此外,健全师资激励保障机制。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荣誉表彰等方面对从事融合教育的教师予以政策倾斜,探索设立融合教育专项表彰制度,增强融合教育岗位吸引力,稳定师资队伍,激发教师投身特殊儿童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健全多方协同机制,凝聚融合教育工作合力。融合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家庭、社会多个层面,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同支持网络。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建设包容接纳的无障碍校园环境,配齐配强资源教室与资源教师,常态化开展融合教育主题活动,引导普通学生理解、尊重、关爱特殊儿童,建立同伴互助支持机制,营造融合共生的校园氛围。家庭要履行主体责任,家长应转变教育观念,主动参与融合教育全过程,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与康复训练,密切关注孩子身心发展需求,给予充分的陪伴与引导,营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社会要营造友好环境,加大融合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各类渠道普及融合教育理念,消除社会偏见与歧视;引导社会组织、康复机构、公益基金会、爱心企业等发挥自身优势,提供康复训练、心理疏导、教育资助、社会实践等多元化服务,拓宽社会支持渠道。要建立常态化家校沟通平台,通过家长会、家访、线上交流等方式,向家长普及康复知识与教育方法,指导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健全学校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制度化对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服务联动,形成校家社协同育人的强大合力。
优化教育教学模式,彰显融合教育育人温度。融合教育的核心是尊重个体差异、促进适宜发展,必须立足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与发展需求,优化教学与服务模式,真正实现因材施教。要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改造教学场地、活动设施、卫生间等硬件,配备康复训练、辅助学习等专业设备,为特殊儿童营造便捷友好、安全包容的学习环境。要扎实推进个别化教育落地,全面评估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学习能力与兴趣特长,为每一名学生量身制定个性化教育计划,在教学目标、内容、组织形式与评价方式上作出适应性调整,兼顾特殊儿童与普通学生的学习需求,让每个孩子都能获得适合自身的教育。
(作者单位:豫章师范学院)【基金项目】江西省社科“十四五”(2025年)基金项目一般项目(联合资助)“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支持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研究”(项目编号:25JY44D);江西省教育科学改革规划项目(协同提质行动研究专项)“江西省‘十五五’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2025ZX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