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送达公告
日期:09-04
吉林省漾漾娱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EQTJDK25):
你单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报纸公告送达该《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于视为送达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荷园路与华光街交会
联系电话:0431-80821868 特此公告。
长春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