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规定,我行对人民币银行结算特殊久悬账户开展清理,请以下客户收到通知后尽快至我行办理销户手续。
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到我行办理销户手续的,视同自愿销户。因未办理销户手续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