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筱棣等8人在未履行离职手续情况下,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且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其行为已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吉林省教育学院已于2026年7月3日在《吉林日报》刊登“吉林省教育学院通知公告”,明确要求本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吉林省教育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办理、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截至2026年8月3日,王筱棣等8人仍未与学院取得联系,亦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解除与王筱棣等8人的聘用关系,以第二次登报公告方式予以告知送达。请以下人员(附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吉林省教育学院人事处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视为送达,相关权利义务自送达之日起计算。
具体名单如下:
王筱棣 男 原所在部门数学系;孙丽华 女 原所在部门图书馆;
孙果心 女 原所在部门干训部;杨 弘 女 原所在部门物理系;
赵善胜 男 原所在部门外语系;常 丽 女 原所在部门物理系;
梁 烨 女 原所在部门数学系;李彤伟 女 原所在部门干训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431—81170218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199号教研大厦909室。
特此公告。
吉林省教育学院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