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宝山国有林场事业在编人员:孔繁强(22028419******0015)、赵林(22028419******753X),你二人未经单位批准无故离岗已形成旷工行为,现正式通知你二人:1.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返回原单位,正常到岗工作;2.逾期拒绝返岗,视为连续旷工,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处理。特此公告 磐石市宝山国有林场 2026年8月25日
磐石市宝山国有林场事业在编人员:孔繁强(22028419******0015)、赵林(22028419******753X),你二人未经单位批准无故离岗已形成旷工行为,现正式通知你二人:1.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返回原单位,正常到岗工作;2.逾期拒绝返岗,视为连续旷工,单位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处理。特此公告
磐石市宝山国有林场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