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人员安置收尾工作,保障集体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拒签、失联人员领取安置费用办理期限等事项公告如下 :
一、适用对象
本公告适用于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因拒签相关安置协议或失联未办理安置费用领取手续的集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办理时限与地点
1.办理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办理地点: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梅河口车务段 劳人科,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祥民路1445号。
3.联系方式:联系人 李鹏彦,联系电话0435-6932222。
三、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安置协议签订及安置费用领取等相关手续。
2.委托办理: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
3.失联人员:本人或知情人请及时与上述联系人联系,核实身份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逾期后果
因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梅河口车务段主办集体企业拒签、失联人员名单
中国铁路沈阳局梅河口车务段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