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市支行与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单户转让协议》,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延边依斯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延边海兰珍珠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延吉市亿兴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等13名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还款承诺人)享有的主债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等(详见附表),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含还款承诺等),依法转让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市支行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市支行作为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市支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