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根基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打牢科技强国建设根基”。“十五五”时期是吉林实现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攻坚期,充分发挥基础研究的战略支撑作用,既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的必然选择,也是破解发展瓶颈、重塑竞争优势、增强发展动能的关键所在。必须立足省情实际,聚焦重点领域,通过激活高校创新引擎、构筑高端平台矩阵、革新人才培育模式、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全面塑造基础研究新优势,为吉林振兴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激活高校创新引擎,锻造基础研究主力军。高校是基础研究的重要阵地,是原始创新的核心策源地。吉林省拥有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一批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学科门类齐全、科研积淀深厚,在基础研究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一是聚焦优势领域深耕细作,充分发挥光电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传统优势学科的引领带动作用,巩固提升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二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新兴领域,强化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加快形成具有吉林特色、区域领先的一流学科群和专业集群。三是深化产学研用融通创新,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汇、研用融通,努力实现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功能互补。四是纵深推进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健全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充分激发科研人员潜心基础研究、勇攀科学高峰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构筑高端平台矩阵,夯实基础研究硬支撑。高水平创新平台是基础研究的重要载体和战略支点。要抢抓国家优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国字号”平台落户吉林,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基础研究高地。统筹优化省级平台布局,依托优势高校和科研院所,整合集聚优质创新资源,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基础研究平台,构建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平台体系。强化平台与产业深度融合,围绕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高校院所将创新平台、基础研究项目向产业技术应用领域延伸。着力提升平台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水平,以创新资源的合理流动与创新平台的有序开放,营造崇尚合作联动的生态环境,更好地吸引和汇聚国内外优秀科研团队参与建设,为基础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资源保障。
革新人才培育模式,壮大基础研究生力军。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基础研究中最具能动性的核心要素。必须坚持“引育并举、以用为本”的人才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培养模式,加快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础研究人才队伍。一方面,厚植青少年科学素养根基,发挥基础教育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先导作用,统筹整合优质科普资源,悉心呵护和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与创新潜质,引导更多优秀学子树立科技报国理想,投身基础研究事业。另一方面,提升高等教育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本硕博贯通培养、科教协同育人新模式,鼓励优秀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夯实创新人才成长根基。此外,持续拓宽高端人才引进渠道,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精准引进海内外顶尖科学家、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特别是吸引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突破的高层次人才来吉创新创业。同时,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入发掘和树立“黄大年式”“南仁东式”优秀科技人才典型,为构建老中青梯次衔接、薪火相传的人才队伍格局,推动科学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奠定基础。
健全制度保障体系,优化基础研究软环境。基础研究周期长、不确定性强,必须依靠系统化、长效化制度设计,构建适配基础研究发展规律的制度环境。一是建立立体化人才培养制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在薪酬待遇、成果转化收益、科研条件保障等方面向基础研究人才倾斜,让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二是建立多元化研究经费投入制度,着力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的投入机制,持续加大基础研究经费支持力度,确保投入强度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三是建立多维度评价制度,完善基础研究项目和人才评价机制,突出质量、绩效、贡献导向,尊重基础研究长周期、高风险、探索性的客观规律,大力推行长周期评价、代表作评价、同行评议等科学方式,为科研人员营造自由宽松、宽容失败的基础研究环境,强化对人才的生活保障和事业支撑,调动其开展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的积极性,切实筑牢基础研究人才根基,为吉林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科研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