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青,身份证号22020319******2146,在未履行离职手续情况下,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且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于2026年7月8日发布返岗通知,但其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岗工作并说明情况。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解除与冯青的聘用合同。特此声明。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2026年7月23日
冯青,身份证号22020319******2146,在未履行离职手续情况下,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且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于2026年7月8日发布返岗通知,但其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岗工作并说明情况。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解除与冯青的聘用合同。特此声明。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