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雷胜远,男,42周岁,户籍地:长春市朝阳区孟家一路3-6号,生前经常居住地:长春市宽城区华大天朗B7-1-602室。其生前系我单位员工,现已去世。我单位已依法提出申请,指定宽城区民政局作为雷胜远的遗产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现我单位通过报纸公告形式予以通知,如有被继承人雷胜远的近亲属、法定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指定宽城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需主张相关继承权利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31-89991725。
特此公告
吉林省戏曲剧院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