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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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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吉林日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与潘宏立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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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国内国际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与潘宏立先生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保证人、抵押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潘宏立先生,特公告通知。

潘宏立先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保证人、抵押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潘宏立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名称所在地区本金(元)保证人抵押人1延边可利亚特产有限公司延吉9,804,647.26金昌植、沈银波延边可利亚特产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潘宏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0433-2560676 联系电话:0431-8840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