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晓雨、张杰、宋万鹏同志: 经二公司研究决定,要求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水电一局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安排工作,如坚持不回岗,逾期未归,将视为你旷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为你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联系电话:0871-67155269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 2026年5月21日
初晓雨、张杰、宋万鹏同志:
经二公司研究决定,要求你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水电一局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安排工作,如坚持不回岗,逾期未归,将视为你旷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为你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联系电话:0871-67155269 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