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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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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山西青年报

晋中发布新规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日期: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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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5: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云鹏
  
  8月18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晋中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该《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卫生行为,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保障公众健康。
  这是晋中市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夯实食品安全法治根基的重要举措。通过地方立法,明确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具体要求,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阻断飞沫喷溅、防控疾病传播、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同时提升餐饮行业服务规范化水平,对增强消费信心、营造健康餐饮消费环境、塑造城市文明新风貌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适用于晋中市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涵盖酒店、餐馆、烘焙店、饮品店、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点和集中用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经营主体。《规定》明确了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管理责任,要求其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清洁的口罩,并督促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规范佩戴口罩,遮住口鼻。
  在监管方面,《规定》确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明晰了乡镇、街道的基层配合职责,构建了横向贯通、纵深落地的监管体系。同时,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遵守规定。此外,《规定》还建立了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共同维护餐饮服务卫生安全。《规定》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教育领域,晋中市教育发展中心主任王炳林介绍,有“校园餐”的大中小学、幼儿园将适用这一规定。教育局将通过制定晨检制度、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功能、加强联合检查等举措,推动《规定》的落实,全力守护师生饮食安全。
  晋中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陈元表示,民政部门将强化培训教育,将餐饮从业人员口罩佩戴要求纳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必查项,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对社区食堂餐饮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保障老年人的饮食健康。
  晋中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杨慧萍表示,《规定》是晋中市2025年度法治为民实事项目之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实际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重要节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提升全社会对规定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文军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守护公众身体健康的基础防线。希望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动晋中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