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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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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山西青年报

山西补办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立等可取”

日期: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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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3: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郭丽菲
  
   5月28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补办不动产权证书不再需要等15个工作日,已实现“立等可取”。
   按照自然资源部近日公布的 《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然资源部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不再要求发布声明满15个工作日,再予补办。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全省各市、县登记机构即行即改,通过优化服务、修改流程、增派人员等举措,在官方网站、办证大厅发布公告,依法快捷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补发业务。目前,全省各登记机构均已实现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立等可取”,及时让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对优化我省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省不动产登记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压缩办理时限、统一登记流程、升级信息系统、创新服务举措方面不断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此次全省各级登记机构对《决定》落实迅速、执行到位,再次展示我省不动产登记人勇于担当、主动服务、高效执行的工作作风。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不动产登记领域将继续推进改革创新、流程再造,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