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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山西青年报

完善联动机制 解决破产审判工作瓶颈

日期: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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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聚焦2024山西两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赵云云/文 胡远嘉/图
  
   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九三学社山西省委专职副主委陈忠辉认为,经过一年运行,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很多环节仍处于“联而不动”的状态,制约了我省破产审判工作进一步发展,影响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陈忠辉说,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主导实施的企业破产案件,后续措施乏力。其次,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部分企业占有使用的土地属划拨土地,有些甚至权属不清,资产难以处置变现,政府部门对土地权属、资产处置不予配合,案件审理也因此无法顺利推进。部分破产企业的清算组流于形式,无法正常履职。行政机关对破产案件重要性认识不足,不予配合查询破产企业相关信息,影响了破产程序有效推进。
   对此,陈忠辉建议,进一步完善省级层面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服务和协助职责,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
   由于府院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破产案件办理中管理人调查破产企业财产状况工作量很大,加重了破产企业的负担,降低了债权清偿比率,也导致破产审判工作效率难以提升。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破产案件行政和司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破产案件快速办理,提高破产案件债权清偿比率。
   陈忠辉说,从破产审判实践看,破产程序呈现高成本、低收益的特征,债权人最终获得的清偿结果也不理想,破产程序中资产利用现状得不到改善,破产制度对危困企业的拯救功能发挥不充分。对此,应当进一步深化破产保护理念,增强政府在企业破产处置中引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的职能。具体而言,首先,应适当减免重整、和解期间过程中财产流转的各类税费,对破产企业欠缴税款和滞纳金及时予以核销,将债务免除不再归入企业所得税之纳税所得,以达到拯救破产企业的目的。其次,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依法修复企业信用,修复重整企业信誉。最后,推动建立市场主体重整费用保障基金,完善不良资产处置平台,为有市场价值的市场主体扩大投融资渠道,加速不良资产处置,实现破产企业财产价值最大化,降低债务重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