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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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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家政服务条例》明年5月起施行

日期: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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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1: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陈晓平
  
   12月6日,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忻州市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审议通过,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由总则、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消费者、促进发展、法律责任、附则七章三十条组成。
   《条例》指出,为了规范家政服务活动,维护家政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忻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家政服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家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安全便利的原则。家政服务业的管理应当遵循促进行业发展、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家政服务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给予相应支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品牌创建、劳动权益保障等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政服务价格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家政服务需要,确定不同类别家政服务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做好家政服务业相关促进和管理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应当协助做好家政服务业相关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