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汉富 通讯员 高文霞
11月15日,一场关于王某某司法救助案件的特殊听证会在天镇县新平堡镇保平堡村委会召开。这是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得知救助申请人居住地偏远、出行困难后做出的决定,变“坐堂办案”为“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把听证室搬到申请人所在地,开展“上门听证”,真正实现了让当事人 “零跑腿”,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求极致”的工作态度,让人民群众更直接感受到检察温度。
王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被侵害受伤后花费了大额医疗费用,本人体弱多病,家庭困难,因案欠下很多外债,而犯罪嫌疑人系聋哑人员,无固定收入,无能力对王某某进行赔偿。王某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案件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拟对其救助,并进行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由天镇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姚少泉主持,会上,姚少泉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救助申请人基本情况、审查核实情况及法律依据,与会听证员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救助金额是否适当,从法、理、情的角度发表了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王某某符合救助条件,救助程序公开公正,切实让救助申请人感受到了司法温情,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开透明,同时对检察机关推进阳光司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公开听证送到救助申请人家门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申请人对听证结果非常满意,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下一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联动机制,能动履职,提高司法救助资金使用质效,继续坚持“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把暖心检察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彰显法治力量,传递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