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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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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山西青年报

朔州12月起调整异地就医政策

日期: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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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健康山西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贺美晓
  
   11月13日,记者从朔州市了解到,为做好异地就医结算服务,12月1日起,将调整异地就医相关政策,分类取消转外就医备案。
   参加朔州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临时转往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或在异地急诊治疗时,不再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均可以实现出院直接结算。
   对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统筹区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长期备案地和市域内双向享受就医住院待遇,执行市域内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待遇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转往备案地以外异地就医住院时,执行临时转外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朔州市将按照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基层医疗资源,引导参保群众有序就医,减轻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确定将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的住院诊疗病种由原来的60种调整为256种。值得注意的是,最新调整的256种病种,在朔州市外山西省内住院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在市域内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5个百分点;在省外住院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市域内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另外,256种病种以外的其他病种在朔州市域外异地住院治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执行市域内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