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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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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山西青年报

出借银行卡身份证 小心“帮信罪”

日期: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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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3: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陈彤
  
   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就能享受“分红”,轻松获得高额报酬?你以为的“生财有道”,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8月16日,记者从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了解到,“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娄烦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广西南宁警方的协助下,在当地将帮信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抓获归案。
   近日,娄烦县居民吴某某在某K歌App里认识了一名网友,通过聊天对方称自己为退役军人,现在是“六福珠宝”线上经理。其向吴某某推荐网页期货,称发现一款新上市产品有漏洞,可以线上操作挣钱。因自己身份不便操作,便提出想让吴某某帮忙操作。
   帮忙操作期间,吴某某看到对方“六福珠宝”账户内赚取的金额较多,于是心动了。没多久,吴某某根据对方“引导”,在“六福珠宝”网页注册账户,并多次向对方提供的多个账户进行充值,共计288244元。结果,提现时发现被骗。
   案发后,娄烦县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经分析研判,发现谭某某名下5个银行账户涉及多地多起电诈案件,涉案金额超20万元,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月初,娄烦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在广西南宁警方的协助下在当地将犯罪嫌疑人谭某某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对其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取现转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局已依法对谭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其中,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都将可能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