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至今太原法院执行到位32.33亿元
日期:08-04
本报记者 王钰钦 实习生 南嘉豪
8月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信用修复”“强制报告财产”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执行难由来已久,近年来,太原法院采取深化执行改革、规范执行办案、加大执行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为优化太原市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雄飞介绍,太原法院决定从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法院开展“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专项行动。针对已履行完毕的失信被执行人,经申请后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信用修复证明;针对暂时履行困难且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暂停适用信用惩戒措施。
在采取“信用修复”柔性措施解决“执行难”的同时,太原法院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彰显执行工作“刚性”。今年自3月15日起,全市法院统一开展了“反规避执行”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重点打击拒不腾退房屋、虚假报告财产、为恶意拖延执行假意和解等36种阻碍财产调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隐匿财产、滥用司法程序规避执行行为。活动至今,全市组织了四次阶段性集中行动,共限制消费9990人,纳入失信3083人次,发布悬赏155件,提级执行507件,司法搜查8件,司法审计3件,拘传1802人,拘留174人,强制腾房660套,执行完毕案件4882件,执行和解1550件,执行到位金额共32.33亿元。
在四次阶段性行动结束后,太原市中院决定同时开展为期3个月的终本案件 “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专项行动。活动期间,将充分发挥“执行110”工作职能和网格员的基层优势,加大查人找物力度,集中打击拒不报告财产和虚假报告财产行为,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雄飞表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是太原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太原法院将坚持“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基本属性”,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刚柔并济”执行措施精准执行,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有力度、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