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多项举措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
日期:06-27
本报记者 赵云云 实习生 秦子祎
6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印发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协助政务服务事项、出具证明事项、减负措施指导目录和标识牌内容及悬挂位置参考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的主要内容。
健全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工作机制
村级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最后一米”,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为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山西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委编办、省乡村振兴局研商落实办法,深入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对村级组织目前承担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出具证明情况遇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广泛征求省级相关单位及各市和部分基层单位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本《通知》。
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曾庆勇介绍说,此次减负工作全面分析我省省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通知》以指导目录的形式,制定了《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村级组织协助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村级组织减负措施指导目录》和《村级组织标识牌内容及悬挂位置参考指引》,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出具证明的事项,明确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措施,健全村级组织减负增效工作机制。
确定287项具体事项
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基政处处长张丽霞在发布会上说,《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指导目录》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确定了11类事务类别和28项具体事项,其中,宣传教育类明确了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法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职责;组织建设类明确了党员管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职责;民主自治类明确了发展基层民主、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方面职责;乡村治理类明确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职责;平安建设类明确了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安乡村建设、应急工作等方面职责;乡村振兴类明确了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费用的发放、农村产业发展、集体收益分配、生态保护、涉农惠农等方面职责;群团工作类明确了团员管理、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会组织建设等方面职责;权益保障类明确了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方面职责;民族宗教类明确了民族团结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职责;日常管理类明确了村级印章管理、村级人员任用、服务管理等方面职责;最后一类是其他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工作事项。
减少“奇葩”证明带来不便
在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方面,省民政厅基政处副处长直言称,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涉及广、种类多、内容繁,还有一些地方要求村级组织出具“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给农民群众带来极大不便。他介绍说,我省在2020年出台的《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制定了《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指导目录》,依据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确定了5项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主要包括: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报到情况反馈,入党外调政审等发展党员证明,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能力、收养状况证明,学生参加活动情况反馈证明,其他依法依规需要出具的证明事项。
此外,《通知》中对村级组织标识牌内容及悬挂位置也有明确要求。省民政厅基政处副处长段德强说,依据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村级组织标识牌内容及悬挂位置参考指引》,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4块标牌和村党群服务中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块标识名称内容进行统一,对村级组织标识牌的样式和悬挂位置进行了规范要求。村级组织标牌一般采取长条形竖牌进行悬挂。标牌位置:按照“面向门右边为先,靠近门边为先”的原则,面向大门,右边由里至外依次挂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左边由里至外依次挂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标牌。村党群服务中心和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应庄重规范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