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达到3935家
日期:06-19
本报记者 赵云云
6月1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省住院费用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到3935家,比2018年增加了7倍。
2013年实现省内跨市直接结算
2018年10月省医保局成立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决策部署,聚焦流动人口的就医结算需求,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从省内到省外,从职工医保到城乡居民医保,从基本医保到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从住院费用到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实现全地域、全人群、全险种、全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本解决了参保群众外出就医垫资跑腿问题,群众异地就医更加便捷、高效,医保获得感显著增强。
据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冯智介绍,我省2013年就实现了省内跨市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是全国最早的省份之一。2017年,我省作为国家首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份,11个市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覆盖所有县(市、区)。目前,全省住院费用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达到3935家,比2018年增加了7倍。异地长期居住就医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登记备案后,在省内跨市住院,在省外30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跨省住院,全部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省外住院直接结算率由2018年的不到10%,提高到2022年的70%左右,提前3年实现国家“十四五”医保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居全国前列;省内跨市直接结算率由2018年的不到60%,提高到2022年的80%以上,累计惠及249.05万人次。
2021年开通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全面推开。2021年8月,我省提前1年完成国家确定的目标,全省所有县(市、区)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普通门诊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去省外、外省人员来我省,都能实现门诊医药费用直接结算。目前,全省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2.7万家,累计惠及91.7万人次。今年1月1日起,我省新实施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也实现了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累计惠及80.30万人次。
再次是,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取得新突破。2022年,我省实现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省117个县(市、区)开通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264家,累计惠及2.08万人次。全省统一的45种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定点医疗机构426家,累计惠及19.90万人次。
异地长期居住就医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这些人在省外或省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治疗和在门诊治疗慢特病,可享受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而且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此类备案长期有效,备案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变更或取消登记备案。
继续扩大门诊慢特病异地结算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异地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因病情需要连续转外就医的,可凭首次转外就医相关资料重新办理备案或直接申请延期。
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省内异地住院支付比例原则上不降低,跨省住院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基础上下调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异地住院支付比例下调不超过15个百分点,省外住院支付比例下调不超过20个百分点。
以上备案均以参保人员诚实、守信为前提,实行承诺制备案。对通过伪造、变造、涂改医学文书等方式或以虚报承诺进行自助备案,骗取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并逐步推动纳入个人诚信体系,提升医保异地就医备案诚信度。
冯智表示,下一步,各级医保部门将继续完善异地住院直接结算政策举措,不断扩大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病种范围,着力推动 “双通道”门诊特药异地直接结算,优化经办流程,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好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