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以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06-07
本报记者 吕汉富
6月5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大同市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今年以来,大同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决策部署,围绕大同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1134”工作规划,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新时代乡村群众的法治需求,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打好法治同行“组合拳”,不断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助推均等普惠。大同市司法局编印出台了《大同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建成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8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群众提供了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不断降低授援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均不需要提交任何经济证明,即可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法援进村入户,助力乡村振兴。大同市司法系统深入推进 “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系列服务活动,将农民、残疾人等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卡;会同县区乡村振兴局、人社局、残联等部门组织开展服务特殊群体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凝聚乡村守法共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成立法治宣传队伍,编排具有大同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深入乡村开展法治演出活动;通过 “送法下乡”“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大型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夯实法治大同建设的基层基础。积极开展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印发《大同市司法局大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参加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工作并开展评选验收。通过审核,确定水泊寺文源社区等98个村(社区)为大同市第二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共有18个村(社区)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个村(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为配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影响民生和基层社会稳定的常见多发型矛盾纠纷,按照“一案一策”原则做好防范措施,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就地化解,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广泛吸收村委会成员、网格员、村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员”等加入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
下一步,大同市司法局将持续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化和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为全面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