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5地将成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
日期:01-05
本报记者 高静
1月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的公示,将131个县(市、区、旗)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并予以公示。其中,山西省沁县、阳城县、闻喜县、静乐县、大宁县在列。
此次命名根据 《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要求,逐级推荐、严格审核。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命名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