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全媒体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崔佳 葛梦阳)“生态执法既要守住环保底线,也要兼顾小微企业发展,依法依规调解,实现治污与发展双赢。”10月10日,襄城县法院院长张亚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进行庭审调解时说道。
当日,襄城县法院联合漯河市召陵区法院,挂牌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标志着豫中平原生态亚区九县区生态司法协作机制落地落
细,成功打通生态司法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
据悉,襄城县法院负责许昌、漯河两市九县区(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区、襄城县、鄢陵县,漯河市源汇区、郾城区、召陵区、舞阳县、临颍县)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长期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专业审判模式,搭建起跨域立案、联合勘验、协同调解的全流程跨区域司法协作体系。此次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整合了集中
管辖法院的专业审判优势与属地法院的地缘服务优势,是深化跨区域生态协同治理的关键举措。巡回审判点启用后,可就地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让群众和经营主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生态司法服务,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巡回审判点揭牌当天,张亚担任审判长进行首场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环保行政处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