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刘勇/口述 本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陈卫军 本报通讯员 蒋世举/整理
秋季开学第一天,我作为法治副校长站在开学典礼的讲台上。面对全校师生,我没有一上来就讲“法律是什么、为什么要守法”这些大道理,而是讲了我院未检部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
小宏(化名),16岁,从小跟着奶奶生活。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因车祸去世,母亲远走他乡,母子间失去了联系。常年寄宿的他,性格内向,没什么朋友,便把网络当成了精神寄托。后来,他在网上虚构身份,以交友为名骗取他人钱款,用于个人消费。
讲到这里,我停下来问:“同学们,网上有人和你交朋友、谈恋爱,找你借钱,你会怎么办?”台下的小手举成一片,有的说“告诉爸爸妈妈”,有的说“不能转钱”,有的说“可能是骗子”。
我点点头,告诉他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骗来的钱买不回信任和未来。”
小宏作案时是未成年人,认罪悔罪、退赔,并取得谅解,我们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了考验期。考验期内,他表现良好,学手艺、做家务,变得开朗,还会提醒小伙伴警惕网络陷阱。考验期满,我们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封存记录,让他轻装上阵,开启新的人生。
讲完这些,台下响起一阵阵掌声。
我接着说:“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法律不只是惩罚坏人,它更像一座桥,引导那些走错路的人重新走上正道。然而,这座桥不是谁都能走的。当事人需要有人拉他一把,他自己也要真心悔过、迈开腿。”
台下,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仰着,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院未检部门的案例,我常拿来读、拿来学。那些涉案的孩子,曾经和小宏一样,以为“小事一桩”,最后却滑向法律的边缘。把他们的教训讲给更多孩子听,把事后挽救变成事前预防,这是法治副校长站在讲台上的意义。
多年以后,他们在冲动、迷茫、面对诱惑时,能想起有人曾认真告诉他们:青春可以试错,但有些错不能试。
法治副校长,就是要把案卷里的教训变成课堂上的提醒,把一次挽救变成更多次预防,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心里发芽,陪他们走稳青春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