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全媒体记者 胡斌 通讯员 陈家浩)9月28日,襄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近期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名普通群众为赚取微薄报酬,批量发送虚假退费诈骗短信,间接致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最终身陷囹圄。
2025年12月,襄城县居民谢某某在非法网络软件上看到一则“某品牌手机退费短信,两块钱一条”的牟利信息。面对低成本、高回报的诱惑,谢某某心生贪念,主动联系信息发布者咨询操作流程。
随后,谢某某利用自己及多名朋友的手机号码,按照固定话术,大批量向陌生手机号发送虚假退费短信,累计发送诈骗短信7000余条,短时间内非法获利1万余元。
贵州省六盘水市一名女子收到谢某某发送的虚假退费短信后,轻信短信内容并扫码操作,被上游诈骗分子层层诱导,累计被骗29万余元,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2025年12月25日,谢某某因名下手机号涉嫌参与诈骗活动被平台封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谢某某主动前往襄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今年3月25日,襄城县公安局以谢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襄城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谢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仍协助其发送诈骗短信,违法所得超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今年4月,襄城县检察院依法对谢某某提起公诉。庭审现场,谢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懊悔不已,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今年8月,法院综合谢某某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