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钱凑够了,我要提前还……”
日期:09-29
本报南阳讯(全媒体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焦典范)“法官,钱凑够了,我要提前还……”9月24日,社旗县法院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致电法院,急切要求提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2019年5月,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感情不和,两人于2024年2月协议离婚,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一并厘清:车辆归张某所有,李某两年内支付张某补偿款20万元,个人名下债权债务各自享有或承担。2024年2月至8月,李某仅向张某转账1万余元。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要无果,张某遂诉至社旗县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李某限期向张某支付剩余款项18.9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按期履行欠款,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督促李某主动履行。但李某始终以手头紧等为由拖延。执行干警依托网络查控系统锁定李某名下房产并依法查封,及时固定可供执行财产,还多次约谈李某,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倾听其困难,促成双方协商。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给予李某缓冲期,李某10月底前还清欠款,法院暂不对查封房产启动拍卖程序。
令执行干警没想到的是,和解期限尚未届满,李某自己先“坐不住”了。原来,李某已为房屋找到买家并签订买卖合同,但该房产仍处于查封状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昔日能拖就拖的被执行人,如今反过来追着法官要求还款:“早还早利索,不能让查封卡了一桩买卖。”
9月24日,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李某将18.9万元案款如数交至法院。张某现场清点无误,在结案通知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