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行四市携手打通文旅发展“隔断”
日期:09-28
□本报全媒体记者 林栋
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安阳市南太行山区旅游发展促进条例》《鹤壁市南太行山区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新乡市南太行山区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焦作市南太行山区旅游发展促进条例》。
“四市山水相连、人文相依,开展南太行山区旅游协同立法,是深入践行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是服务文旅强省建设、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迫切需要。”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立法过程中,四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文旅融合发展、旅游资源整合、市场秩序规范等同步开展调研,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在法规名称、章节设置、主要内容、协同性条款上达成共识。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也将通过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予以配合。
“美美与共”,是此次协同立法的鲜明底色。
上述条例在法规名称、篇章结构、立法原则、协同机制、主要制度等方面最大限度凝聚了各地共识。另外,每部条例中第二章跨区域协作属协同性条款,都主要规定了协同目标、规划协同、产品开发、交通设施联通、旅游线路、信息共享、联合宣传营销以及执法、司法和人大监督等内容,着力解决区域旅游发展行政分割和碎片化问题,推动南太行山区旅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各美其美”,则是此次立法的另一亮点。
安阳明确以殷墟、红旗渠为重要发展方向,统筹南太行山区和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将历史文化游、研学旅游纳入业态培育,助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殷墟甲骨文文化地标;依托林虑山国际滑翔基地、航空运动节等特色资源,培育低空旅游等新业态。
鹤壁依托石林会议旧址、辛村遗址、淇河、云梦山、五岩山等特色资源,开发红色文化、商卫文化、《诗经》文化、古军事文化、中医药文化等特色化、差异化、定制化旅游产品和线路。
新乡立足辉县、卫辉、凤泉三地山水人文资源禀赋,明确构建片区互补、特色鲜明的旅游发展格局,推动传统旅游业态升级和新兴旅游业态培育创新,打造南太行高质量户外运动和山水盛景目的地。
焦作加强对红色文化、黄河文化以及山水、人文、太极、怀药、陶瓷等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鼓励和支持实景演艺、剧场演艺、微短剧拍摄等特色项目创新发展,促进文旅融合示范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