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嫁妆双向返还 婚约纠纷当庭了结
日期:09-24
本报周口讯(全媒体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位士栋)9月22日,记者获悉,鹿邑县法院辛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现场退还彩礼、返还嫁妆。
小李(男)、小唐(女)经人介绍相识,交往后确立恋爱关系,男方依照习俗向女方给付彩礼。之后的相处过程中,二人因性格差异频繁发生矛盾,最终无奈解除婚约。婚约解除后,双方就彩礼退还、嫁妆返还问题意见不一、争执不下,多次沟通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小李遂将小唐诉至鹿邑县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等。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面梳理案件细节,逐一核对彩礼、嫁妆清单,厘清双方权责,细致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婚约财产返还的规定。法官向当事人明确指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婚约未成立的,依法应当合理返还彩礼,同时充分考量女方购置嫁妆的实际支出与物品价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处事,逐步消解对立情绪。
为避免后续矛盾与执行隐患,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女方当庭退还彩礼,男方现场清点嫁妆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