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信阳讯(全媒体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陈蔚 胡姗)9月17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检察官高风至来到辖区一处案涉林地,对林地生态修复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某陵园公司在未依法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铲除林地植被、硬化山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扩建公墓,造成林地生态功能受损。
2025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某陵园公司负责人徐某进行立案侦查。经司法鉴定,公墓累计占用林地33.18亩,行政机关已针对其中27.87亩作出行政处罚,另有5.31亩林地上的违法事实尚未被查处,这5.31亩林地包含重点公益林。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平桥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认为,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综合考量全案事实,该院认定徐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遂依法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不起诉,不代表行政违法责任可以免除。”平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锁说。该院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将不起诉决定书、卷宗证据材料移送行政检察部门。
行政检察部门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林业部门召开案件磋商联席会,围绕徐某行为危害性、该案法律适用、处罚幅度开展研讨。办案人员赴公墓现场实地勘验,固定证据。
随后,平桥区检察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某陵园公司擅自占用林地修建公墓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今年7月13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某陵园公司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林地恢复原状,并处罚金。目前,涉案罚款已经全额缴纳到位,生态修复工作同步推进。
个案办理之后,治理并未止步。该院紧扣“检护生态”专项行动与殡葬领域专项整治部署,以该案为切口,联合林业、民政部门,会商研判经营性公墓监管短板,推动建立三项长效协作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有关部门发现公墓违法占用林地线索后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公墓用地审批、行政处罚、生态修复落实情况;强化联合巡查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排查,重点整治公墓项目“未批先建、超范围建设”等突出问题,把个案监督成效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
郭锁表示,行刑反向衔接,核心就是防止出现“刑事不起诉,违法行为就无人追责”的监管真空。本案聚焦经营性公墓违规侵占林地这一突出问题,既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出不起诉决定,又通过检察监督推动行政追责落地,压实生态修复法律责任;同时完善部门协同监管链条,实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殡葬行业治理中的综合履职效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