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起飞滑翔伞,谁给的“勇气”?
日期:09-22
□张可
近日,嘉陵江大桥上方出现滑翔伞的视频在网上热传,震惊一众网友。9月20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两名男子未经审批在楼顶起飞滑翔伞,已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通报,二人操控滑翔伞从一处楼顶起飞,后降落至一处人行步道,未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但是,二人未经审批,楼顶起飞滑翔伞,完全不顾后果,到底是谁给了他们“勇气”?他们的行为,实质上存在多重错误。
第一,对法律法规的漠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低空飞行、跳伞、滑翔伞、翼装飞行等航空体育活动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空域使用申报和飞行审批手续,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上空擅自飞行。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或参与此类高危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对风险的严重误判。二人以为自己有几次飞行经验,就等于能在毫无保障的城市楼顶起飞滑翔伞,完全忽略了城市里高楼林立、电线密布、没有应急降落区的致命风险。今年6月,四川南充一位滑翔伞爱好者就在滑翔时失控,意外挂在了一处60米高的塔吊上,悬空4个小时,好不容易才被救下。
第三,对专业边界的无知。滑翔伞正规起飞需要开阔的助跑空间、稳定的气流条件、专属的安全降落区,而普通楼顶连最基础的起飞条件都不具备。哪怕是持证的资深飞行员,也不会选择在这种环境下起飞。敢这么做的人大多是高估了自己的技术,低估了运动本身的不可控性。
第四,把极端危险行为当噱头。二人不去正规场所,偏偏要在楼顶起飞滑翔伞,到底图的啥?恐怕是想把这种行为当成“耍酷”的噱头。殊不知,这种行为是刻意挑战监管红线,未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当回事。
所以,做任何事都不能拿无知当勇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牢守安全底线,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