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吴倩 本报通讯员 闫利娟
9月16日,记者从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在一起污染环境案中,丁某某家种的玉米绝收,通过司法救助,其拿到了司法救助金。
“这笔司法救助金,真是一场及时雨!”拿到司法救助金后,丁某某握着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发现线索
2026年8月,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张某某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铝灰”990吨,对农田庄稼造成污染。被害人丁某某种植的6.1亩玉米因此绝收,经济损失共计7900余元。
对于丁某某一家来说,这一季的收成不仅是口粮,还是重要收入来源。
走访审查
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通过内部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将这一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迅速响应,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了查明丁某某的真实生活状况,检察官走进丁某某所在的村组及其家中进行实地走访。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向丁某某赔偿了2000元。丁某某患有冠心病,需长期服药,每月打零工维持家庭生计。
该院严格按照司法救助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和评议,认定丁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应救尽救
8月中旬,检察官到丁某某家中,现场送达5930元司法救助金,并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鼓励一家人重拾生活信心。
丁某某深受感动,事后向检察官送了一面锦旗致谢。
“我们将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充分发挥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职能,聚焦生态环境领域案件重大权益受损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常态化摸排甄别因案致困、因案返困线索,坚持应救尽救、救急解难,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切实做到解民忧、暖民心。”该院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