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色莴笋”背后是对食品安全的漠视
日期:09-15
□李治群
最近,甘肃兰州榆中县曝出“染色莴笋”问题。根据当地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报,当地排查了53家蔬菜收购仓储企业,发现其中6家在收购环节违法使用了果绿食品添加剂对莴笋进行染色。执法人员随即查封销毁了问题莴笋,并对涉事企业立案查处,也对其他蔬菜收购仓储经营主体进行了集体约谈警示。(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
有专家表示,果绿食品添加剂的主要成分是亮蓝、柠檬黄和食盐,可以在部分食品中定量使用,其中不包含新鲜蔬菜。着色剂一旦用于新鲜蔬果,很容易掩盖产品本身的瑕疵,进而让消费者对新鲜度和品质产生误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对食品添加剂的用量也有着明确规定。
既然有明确规定,不能给新鲜蔬菜使用果绿食品添加剂,那么,为何还有人反其道而行之?答案很明确,利益驱动使然。试想,如果莴笋运输中有破损或者被氧化,势必影响销售。为了赚钱,起码不亏本,部分商家就想方设法不让莴笋破损和氧化,于是就想到了在收购环节用果绿食品添加剂对莴笋进行染色。“染色莴笋”背后是对食品安全的漠视。
这何止是昧良心?这完全是利欲熏心。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黑心商家置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于不顾,或明或暗违规、非法使用添加食品添加剂。这种乱象,也不是首次被曝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所以,凡是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案事件,都会引起广泛关注,也是社会舆论的热点和焦点。在吃得饱的基础上,人们越来越重视吃得好不好,食品安全自然成了热门话题,也成了吃得好不好的前提。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了一些制度、采取了一些举措、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压实了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责任,各地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也立足实际,开展宣传工作,帮消费者维权。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要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首先得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把制度的笼子扎紧;还要注重落实,不能让各种制度规定棚架。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标准处理,该行政处罚的就依法行政,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不冤枉无辜者,也不让违法犯罪者成漏网之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