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琳红/口述 干警 王凯泉 代文官/整理
作为人民陪审员,我虽不身着法袍,但有幸走进庭审一线,感受司法的庄重与温情。在一次次案件审理过程中,我既见证了法官严谨、细致的履职风采,也感受到了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对公平正义有了更深切的体悟。
初任人民陪审员时,我以为只要到场旁听即可。经学习实践方知,陪审绝非“陪而不审”,而是要认真研读案卷、审慎发表意见。每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为胜任岗位,我坚持业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业务培训,逐步熟悉庭审规范,学着站在法理、情理角度看待纠纷,努力当好连通司法机关与群众的桥梁。
一起二人共同盗窃案令我记忆犹新。两名被告人事前合谋,分工协作实施盗窃,属共同犯罪。二人归案情形不同:一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另一人经警方侦查后被抓获。
惯性思维下,自首量刑应有区分。进入评议环节时,办案法官当庭抛出一个问题:二人归案方式不同,为何判处同等刑罚,未对自首一方从轻考量?
这一追问,足见法官的细致审慎。彼时,我心中暗忖: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为何此处不体现?
公诉人作出清晰答复:“该被告人虽主动投案,但回溯盗窃全过程,他承担联络同伙、场外接应的关键分工,行动积极主动,主观上属知法犯法,投案只是事后补救,不能抵消其在犯罪实施中的重要作用。综合二人参与程度、行为表现及社会危害,故依法不区分量刑。量刑须综合全案情节,不能孤立评价单一因素。”
我豁然开朗。法律裁量不能只看单一情节表象,要深挖主观意图及全案实际作用,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绝非机械套用条文,而是要对每处细节反复推敲、综合权衡。这种体悟唯有亲历庭审方能获得。
无袍亦有责,学习永不止步。我将坚守初心,补齐法律短板,以客观、中立心态参审每起案件。同时,立足岗位做好法治宣传,将庭审所学知识转化为通俗道理,讲给亲友、邻里听,引导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好司法的参与者、见证者和传播者,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