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干了这么多年检察工作,头一回在同一起案子里收到原告、被告双方送来的感谢信。”9月9日,兰考县检察院检察官陈婷婷说。在她的办公桌上,摆着两封感谢信,一封来自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应某的女儿,一封来自该案被告人汪某的女儿。
此前,61岁的汪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不慎将72岁的应某撞倒,后应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6月5日,汪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被移送至兰考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刚拿到卷宗时发现,汪某是主动投案,该案基本事实清楚,但涉及碰撞位置等关键细节的客观证据不足。”陈婷婷说。证据链条存在缺口,她没有简单退回补充侦查,而是主动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会商研判,逐项补齐证据,使证据链条完整闭合。
证据问题解决了,赔偿纠纷又摆在面前。肇事车辆是两轮电动车,没有保险理赔。汪某家庭经济困难,只能凑出小部分赔偿款。“如果赔偿落不了地,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兑现,案结事了也就成了空话。”陈婷婷没有一诉了之,而是多次往返于双方家庭之间,反复沟通:一边督促汪某及其女儿尽力筹措赔偿款,一边耐心倾听被害人家属诉求。最终,被害人家属在赔偿款数额上作出合理让步。
直至开庭前,汪某一家东拼西凑,仍差几千元才能凑齐赔偿款。陈婷婷又与汪某家属、双方律师多方协调。律师深受感动,主动提出减少服务费。在多方合力下,赔偿款终于全部到位。
法院审理该案后,考虑到汪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谅解,采纳检察机关全部量刑建议,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案件办结了,陈婷婷心里还装着一件事。事故发生在没有路灯的乡村道路上。车辆驾驶人、行人夜间视线极差,是酿成悲剧的重要因素。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推动在该路段增设照明设施。“案子办完了,但检察工作没有尽头。让老百姓的安全感真正‘亮’起来,也是我们该做的事。”陈婷婷说。
如今,那段路的路灯亮了,晚归的村民、放学的孩子,不用再摸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