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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严惩不贷

日期:09-08
字号:大中小
版面:08版:以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赵志田 杜炜纯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在网络上大量倒卖境外电商店铺。经侦查,警方将倒卖店铺的葛某抓获归案。葛某到案后供述,其倒卖的店铺大多是从上线林某处购买的。顺着这一线索,民警将林某等5人抓获。

  经查,林某在广东省肇庆市某小区内成立工作室,专门实施注册境外电商店铺再倒卖的犯罪行为。2023年2月前,林某曾从事合法的网店运营工作,但因为效益不好,他便动起了歪脑筋。林某通过微信群、QQ群等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邮箱等,并指使员工使用这些信息注册多个境外电商店铺。注册成功后,林某再寻找卖家,将这些店铺倒卖出去,每卖掉一个店铺,参与者从中抽成5元至10元不等。另外,林某还通过微信群、QQ群等购买已经注册好的境外电商店铺,再寻找下家进行倒卖,从中赚取差价。

  民警将林某及其员工抓获后,在扣押的电脑、手机中发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通过这些信息,警方找到了一些公民作证。徐某称,自己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营业执照,想在某短视频平台入驻店铺,便在网上找了一个自称可以代办入驻的人,对方告诉他代办入驻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徐某照做后却被对方拉黑。徐某虽然被骗,但感觉事情不大,便没有选择报警。薛某则称,自己是在某App上做任务时得知,提供一套自己的身份信息可以获得100元好处费。为了赚钱,薛某便提供了自己的身份信息。经查,林某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有80余万元,葛某的违法所得有10万余元。  

  判决结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电子数据、梳理信息流向、查明人员分工。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综合犯罪情节、前科情况、社会危害性,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查清各犯罪嫌疑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或违法犯罪所得数额。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公安机关补充的审计报告,承办检察官认为,林某、葛某以非法方式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林某、葛某提起公诉。林某工作室的员工被另案处理,目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经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判处葛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林某、葛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制定该罪名,旨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从本案可以看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形成“获取—注册—倒卖”的黑色产业链。犯罪分子利用部分公民防范意识薄弱、贪图小利或急于办事的心理,通过代办服务、有偿任务等名义骗取个人信息,再用于非法注册、倒卖牟利,社会危害性极大。本案中,林某作为组织者,非法获取、买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达8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葛某作为下线,参与倒卖,亦构成犯罪。法院根据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此案警示我们,公民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敏感信息,不轻信“代办”“返利”等网络诱惑;同时,任何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