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钰颖)8月20日,省应急管理厅集中公布一批“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有奖举报典型案例。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全力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今年1月,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开展“百吨王”货车举报奖励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相关工作开展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推动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2月,群众举报睢县G343国道出现涉嫌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货车。当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今年3月,南阳卧龙区、新县、汝南县等地接连收到群众举报:发现涉嫌严重超限超载的“百吨王”货车。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逐一核查确认,分别对相应举报人发放3000元奖励。
今年4月,巩义市群众举报辖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货运源头单位,放行多辆超限超载货车。经执法部门核查属实,举报人获3000元奖励。
今年5月,睢县、濮阳市华龙区、太康县、开封市祥符区相继出现严重超限超载“百吨王”货车。各地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联合核查,均对举报人发放3000元奖励。
今年6月,漯河市郾城区、洛阳市偃师区、郑州市二七区、许昌市建安区出现超限超载“百吨王”货车,群众举报线索全部被核查属实,各举报人分别获得3000元奖励。
今年7月,禹州市、驻马店市驿城区、南阳市卧龙区、西华县、漯河市郾城区等地陆续收到关于超限超载“百吨王”货车的有效举报,举报人均获得3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