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3日深夜,李某和朋友在饭店喝酒后,来到停车场取车。
“车有智驾,能自己跑。”怀着这份侥幸心理,李某拉开车门,启动车辆。车辆驶上高速路后,李某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功能,然后往座椅上一靠,眼皮越来越沉,很快便昏昏睡去。
车辆平稳前行一段后,突然开始减速,最终违规停在了高速路上。后方疾驰而来的车辆来不及反应,连环追尾事故就此发生。
后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判决结果
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该案后,结合李某自首、全额赔偿事故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李某醉酒后驾车上高速路,因盲目迷信智能辅助驾驶功能而昏睡,最终引发交通事故,社会危险性大,主观过错明显,构成危险驾驶罪。
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仅仅是行车过程中的辅助工具,只能应对部分规范路况。遇到道路临时施工、路面有障碍物、行人横穿马路等突发情形,智能辅助驾驶功能难以妥善应对。如果混淆了“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忽略了法律明文规定的驾驶人观察路况、管控车辆、随时接管车辆等法定义务,就容易酿成大祸。
检察官在此提醒,驾驶人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行驶途中,必须保持随时接管车辆的警觉,千万不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更不能指望智能辅助驾驶功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