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宋梦杰 通讯员 李慕淳)8月24日,记者获悉,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办结一起某幕墙装饰工程公司破产和解案件,以精准司法履职、柔性司法施策,成功破解企业无资产清算、无资金追债的双重僵局,既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困境企业卸下债务包袱、开辟重生出路。
涉案企业行业口碑与资源基础良好。受市场波动、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该企业于2025年3月全面停业。
后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依法受理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专业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全面核查企业资产与债权债务。
经核查,该企业虽无显性可变现资产,但存在股东未实缴出资款和企业对外未结算工程款两项潜在资产。因企业无力垫付审计、追讨费用,债权人也均不愿先行出资,案件一度陷入“清算无资产、追债无资金、处置无进展”的僵局,若强制清算,债权人或将面临零受偿,优质本土企业也将彻底退出市场。
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该院统筹各方力量,引导案件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和解。承办法官全程监督指导管理人完成企业接管、资产核查等工作,精准锁定股东未实缴出资款、企业对外未结算工程款两项潜在资产;搭建多方协商平台,向各方明晰清算与和解利弊,通过多轮磋商促成和解;严格审核和解方案,建立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督促各方履职尽责,确保和解方案落地见效。
这起案件的顺利化解,折射出破产审判中“精准识别”与“柔性处置”的价值——不是所有陷入困境的企业都该被清出市场,对确有挽救可能的企业,司法可以成为重建信任、盘活资源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