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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让生态法治理念扎根群众心中

日期:08-25
字号:大中小
版面:09版:司法行政       上一篇    下一篇

  卢氏县司法局在卢园广场开展“学好生态环境法典·守护绿水青山本色”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全媒体记者 董景娅/文图

  今年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为推动法典精神走进基层、深入人心,连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迅速部署、积极行动,因地制宜开展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接地气、有新意、全覆盖的宣讲方式,让生态法治理念扎根群众心中,为生态保护筑牢法治根基。

  1 贴近民生实景,让普法宣讲接地气、入人心

  我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立足群众生活实际,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家常话、实在事解读法典条文,引导群众走出认知误区。

  卢氏县司法局聚焦民生热点,在卢园广场开展“学好生态环境法典·守护绿水青山本色”普法宣传活动。该局工作人员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意义、核心条款展开细致讲解,重点解读群众高度关注的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污染、生活垃圾分类等问题,清晰阐明各类违法行为的后果。针对群众现场咨询的养殖污水合规处理、企业扬尘污染治理、河道排污举报等实际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耐心答疑,讲明法律规范与维权渠道。通俗易懂的宣讲、精准细致的解答,让群众真切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全民共治、源头治理筑牢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西峡县司法局桑坪司法所创新“普法+调解+法律服务”一体化模式,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深入灌河沿岸、田间地头、村组院落,开展沉浸式普法,结合农村生态治理痛点难点,重点围绕山林管护、秸秆处理等常见问题,用方言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通过真实案例厘清法律红线;同时,在调处山林地界、养殖排污、邻里纠纷的过程中以案释法,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防范一类”,从源头上化解各类涉生态矛盾隐患,筑牢乡村生态法治防线。

  武陟县司法局打出分层施策、精准覆盖普法“组合拳”,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辖区公园、广场、田间地头、社区、商铺,围绕垃圾乱堆、污水乱排等身边小事以案释法,将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依托各司法所,面向基层干部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宣讲会,系统解读污染防治、绿色低碳等核心章节,助力基层干部吃透法条要义、明晰履职标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能力。

  2 创新宣讲形式,让生态法治活起来、扎深根

  在常态化普法的基础上,我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新宣讲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打造沉浸式、童趣化、实践式普法场景,让生态法治理念浸润人心。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司法局将普法课堂搬进开封海洋馆,打造沉浸式生态普法新场景。该局工作人员结合海龟等生物及珊瑚等生态景观,生动讲解非法捕捞、破坏珊瑚礁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将法条转化为鲜活生动的生态守护故事。针对青少年及亲子游客群体,工作人员定制特色普法宣传页,把法律知识转化为趣味“护海宝典”,引导青少年探寻“法律条文密码”。工作人员还在现场设置“小小护海承诺”书写区,鼓励青少年写下环保心愿、争当普法宣传员,让生态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悄然萌芽。

  罗山县司法局青山司法所依托“一庭两所”联动机制,推行“巡回庭审+现场普法”模式,把法治课堂搬到村头田间。针对群众普遍存在的“持证就可随意砍伐树木”的认知误区,该所工作人员通过讲解典型案件,让群众直观了解滥伐林木的法律后果,并精准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禁止毁林开垦、规范林木采伐的相关规定,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汝阳县司法局依托“河洛普法”大学生宣讲团,开展“理论宣讲+实践践行”特色普法活动。宣讲团深入汝阳县秦洼村、马沟村等,结合乡村种植养殖实际,重点讲解随意丢弃农资垃圾对土壤、水源的危害,普及绿色耕种、合规处理农用废弃物的法律要求。在宣讲之余,宣讲团还深入田间沟渠,一边清理垃圾,一边与农户面对面交流,传授生态环保知识、解读法律规定,以知行合一的方式传播生态法治理念,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淇县司法局联合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创新打造“法治集市”,在朝歌文化广场设置专属咨询台,通过摆放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等形式,搭建便民普法平台。淇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紧扣群众生活实际,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垃圾分类、噪声治理等民生热点,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的适用范围、立法意义,并结合本地典型案例,普及绿色生活、合法维权等知识,让群众感受到生态法治的温度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