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称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总计1242条的“绿色法典”,对生态环境治理顶层制度来说是一次升级,直接回应百姓关切。法典自8月15日施行以来,全国各地法院适用新法审理的案件相继宣判。从浙江衢州商铺低频噪声扰民案,到广东广州电梯噪声污染调解案;从陕西矿山违规开采生态赔偿案,到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一起碳排放配额代清缴服务合同纠纷案……这些案例都在以精准司法裁判践行法典绿色发展理念,同时生动说明:法典既守护山河湖海,也关照市井烟火。它不仅管“大事”,更管群众身边的“小事”。
法典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明确写在了总则编第一条,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安静的夜晚安然入睡,在清新的空气中自由呼吸,在整洁的环境中舒心生活——这,就是法典对“高品质生活”最朴素的承诺。
过去,噪声、油烟、异味、光污染这些“看起来不大、忍起来真烦”的问题,常常因法律依据分散、维权门槛高而难以有效解决。法典系统整合了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将这些“家门口的烦心事”全部纳入法治轨道。
噪声污染是群众投诉最多的环境问题之一。法典在污染防治编中专设噪声污染防治分编,将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四大类噪声全部纳入统一规制。
光污染和电磁辐射,过去常因“无法可依”而投诉无门。法典首次在法律层面定义光污染,明确要求广告屏、灯箱、玻璃幕墙等设施合理设计安装。
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法典明确“保护优先、修复为主、损害担责”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不因缴纳行政罚款而免除。过去一些违法者存在“交罚款了事”的侥幸心理,法典实施后,破坏生态环境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更要承担高额修复和赔偿责任。
从矿山修复到噪声治理,从油烟管控到垃圾分类,法典构建起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与“市井烟火百姓家”的完整保护网。法典不仅是一部只盯着工厂烟囱的“冷门大法”,还是一部管得了楼下烧烤油烟、拦得住深夜施工噪声、治得了广场舞音乐分贝太高的“民生宝典”。
法典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重器”,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利器”。法典带给群众的不仅是更明确的行为规范,还是更便捷的维权保障。法典明确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受害者只需提供初步线索,由污染者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将极大地便利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人人学法用法,处处尊法守法,让这部“绿色法典”成为我们共同遵守、共同获益的法治生活宝典,让法治成为连接“当下生存”与“永续发展”的桥梁。美丽中国,有“典”护航;美好生活,你我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