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李嘉凝 王一帆)“人皆养子望聪明……无灾无难到公卿”,苏轼不求子女才智过人,唯盼孩子平安顺遂。8月13日,郏县法院薛店法庭以这份质朴的期许为切入点,调解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马某(男)与被告王某(女)的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跟随母亲王某生活,父亲马某承担抚养费。起初,马某按时给付抚养费,王某配合马某,让其探望孩子。后双方因抚养费和探望事宜产生嫌隙,王某以双方存在矛盾为由,拒绝马某探视孩子,马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面对王某执意将抚养费与探望权捆绑的强硬态度,承办法官胡小霞一方面结合苏轼的诗句向双方讲述其中蕴含的爱子情怀,点明父母最大的期待就是孩子能健康平安地长大成人;另一方面讲解法律规定,告知王某抚养费给付和探望权行使相互独立,二者不能互为筹码;进而结合“三苏”孝慈仁爱家风劝导双方,父母离异本已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不应再因成人恩怨割裂亲情,要立足子女利益最大化,放下对立情绪,回归爱子本心。同时,胡小霞对马某消极停付抚养费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明确告知抚养未成年子女是为人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因探望受阻而免除,更不能以赌气方式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最终,在承办法官柔性调解、温情化解下,双方心中的隔阂渐渐消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