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群
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连日来,各地掀起了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热潮,生态环境部门、政法机关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典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法典精神浸润人心。
8月15日当天,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法院,全国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的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当庭宣判。
该案原告章女士住二楼,被告在章女士楼下经营水产商铺。商铺内的抽水泵和增氧泵等24小时不间断运转,持续产生的低频振动噪声传到二楼,严重影响章女士的睡眠,导致其身体不适,进而就医诊疗。章女士多次与被告交涉解决噪声问题未果,遂向衢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拆除相关设备、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院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结合现场勘查、医疗记录等证据,判决被告限期进行降噪、减振整改,赔偿原告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一个案件的宣判同样是在8月15日。当天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并当庭宣判,为河南省规范碳交易市场秩序、落实“双碳”战略提供鲜活司法样本。
因该案涉及碳排放配额代清缴服务,3名省人大代表,环保领域专业人士,河南省内温室气体重点排放企业、碳交易第三方服务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承办法官当庭释法说理并作出裁判。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这部法典颁布实施意义重大,对规范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具有重要作用。我们通过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学法知法、企业守法用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如果说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生态环境法典就是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的集大成者。生态环境法典的内容主要分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5部分。其中,仅仅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条款,就细分为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的噪声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法典覆盖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普法宣传工作也需精准细分,应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结合条款具体内容精准选择普法对象。当然,对普法对象而言,除了学习与自己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外,还应尽可能地了解生态环境法典的其他内容。对于普法宣传方式,也要结合受众特点精心选择,既可通过讲生态环保故事普及法典知识,也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既可在线下进行沉浸式、场景式普法,也可通过网络开展知识竞赛。
普法,旨在引导全民学法。学法,方能自觉守法。守法,共同守护优良生态,让我们的生态环境更美好。用心践行,必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