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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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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引导+调解” 平息退车纷争

日期: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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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版:平安鹤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鹤壁讯(全媒体记者 李杰 通讯员 刘晓静)“把我们家里的矛盾解决了,电动三轮车也帮我们退了,真是太感谢司法所的同志了!”8月14日,拿到退款后,贾某一家人连连向浚县司法局新镇司法所调解员表达感谢。

  今年6月,浚县新镇镇某村一位八旬老人贾某在镇上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贾某的子女得知此事后满心担忧:贾某年事已高,且早年曾患脑梗,身体反应速度慢、应急处置能力弱,驾驶电动三轮车出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贾某的子女与车行老板张某协商退货退款。然而,张某认为,车辆是贾某自愿购买的,且车辆已经使用并产生实际损耗,退货于理不合,遂拒绝退货退款。为此,双方产生纠纷。因与张某协商未果,贾某的子女无奈之下只能反复劝阻贾某骑车,以致贾某心生抵触,一家人为此争吵不断,原本和睦的家庭关系变得十分紧张。

  新镇司法所调解员得知此事后,及时介入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劝子女尊重老人的想法,劝老人理解子女的孝心。同时,调解员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主动上门与张某沟通协商,用拉家常的方式向张某讲述近期贾某家中发生的矛盾以及贾某年事已高且身体不好等事实,还从当地民情出发,向张某传递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等村规民约理念。张某感念贾某子女的孝心,表示同意退货退款。考虑到车辆已实际使用,调解员建议贾某一方在退款金额上作出合理让步。

  最终,经调解员组织双方平等协商,张某与贾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贾某将电动三轮车退还张某,张某扣除500元车辆损耗费用后将剩余5000余元购车款退还贾某。双方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