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宣传
□本报全媒体记者 路梦蝶 本报通讯员 张琳 陈瑞凡/文图
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地带的确山县,天目山、老乐山层峦叠翠。这里不仅是野生兰草、野茉莉等珍稀植物的天然庇护所,还用完整的原生植被群落,绘就了桐柏山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鲜活底色。
如何用好法律监督职能,让山间珍稀野生植物不再遭盗采、让原生生态永续生长?“守护本土野生植物、筑牢区域生物多样性防线,是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定职责。我们以刑事惩戒、公益监督、综合治理多重发力,把司法保护延伸至山林管护全链条,让法治微光守护漫山青绿。”确山县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主任张琳向记者介绍。日前,记者走进确山县检察院,实地感受该院以一体化检察履职守护山野珍稀植物的生动实践。
鉴定破局锁定盗采罪责
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被告人陶某玲多次在确山县任店镇天目山的山林,私自采挖野生兰草并移栽家中。2026年因群众举报案发,办案民警在其住所查获13盆长势完好的兰草。可在案件移送初期,如何认定采挖数量,这一取证难题横亘在办案人员面前。
“距离采挖行为已经过去一两年,移栽在被告人陶某玲家中的兰草随着时间的推移也繁育出多茬新株,目前查获的兰草究竟是她从山上采挖所得,还是后期分盆繁育而来,一时难以认定。如果采挖兰草的数量无法确定,案件极有可能因事实不清无法定罪。”负责前期侦查的民警向记者道出当时的办案困境。
为守牢野生植物司法保护底线,该院环资办案团队提前介入侦查。承办检察官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多次会商研判,一致认为,司法鉴定是打破取证僵局的关键。公安机关随即委托南京警院鉴定中心对扣押的13盆兰草开展鉴定。经专业检测研判,这13株兰草均为地生草本兰科植物,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中的二级保护植物。“地生草本兰科植物”这一鉴定结论成为定罪的关键依据,被告人陶某玲面对鉴定结论,也供述了自己采挖后种植13盆,其间未进行分盆繁育的事实。
“鉴定报告完整还原了陶某玲非法采挖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客观事实,原本证据不足、难以追责的案件,终于实现从存疑无罪到依法定罪的关键转变。”承办检察官张琳介绍,结合鉴定结论、当事人供述、举报材料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安机关以陶某玲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移送审查起诉,为后续刑事追责、生态修复打下坚实基础。
“我当初只是觉得山里兰草好看,虽然也知道会触犯法律,但是抱着侥幸心理挖回家当盆栽,根本没想过时隔一两年还会被追责。”面对完整证据链,陶某玲坦白全部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缴纳生态修复金。
个案办理推动全域治理
在办理陶某玲非法采挖野生兰草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没有局限于单一个案办理,而是顺着案件线索深挖县域野生植物保护的共性治理漏洞。
此前,该院已先后收到多条损害珍稀野生植物线索。
“我常年进山巡山拍照,今年3月路过老虎山山谷时,一眼就看见地上有新挖的土坑,几株野茉莉被刨出来扔在一边。提供线索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向记者说道,发现盗采痕迹后他第一时间通过平台提交现场影像证据。
办案团队多次深入老虎山、老乐山、天目山实地踏查,成片盗采遗留的土坑、受损裸露的植株清晰可见。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县自然资源局负有辖区野生植物日常巡查、监测管护、栖息地保护法定职责,但多处野生植物集中生长区域盗采行为频发却长期得不到有效管控,暴露出日常巡护缺位、隐患排查不彻底、源头防控机制缺失等履职短板,县域生物多样性持续遭受不可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
“我们辖区山林面积广、管护点位分散,现有人员很难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以往发现零星盗采只能现场劝阻,缺少长效约束手段。”县自然资源局一线管护人员向检察官坦言管护难处,也印证了野生植物保护领域存在监管漏洞。
为从根源化解治理难题,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确山县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以检察监督督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正视管护短板、全面整改履职,推动野生植物保护从“事后打击”转向“事前防控”。
一体履职筑牢护绿屏障
“办理一案,就要治理一片,办好这一个案件容易,但如何使此类案件不再发生,是我们检察机关应该思考的问题。”该院检察长赵鸿飞说。承办检察官就野生植物多次被盗挖、屡禁不止的问题,在人大代表的参与下,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听证员对保护现状、保护职责、保护措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26年8月6日,在确山县检察院、确山县法院、确山县公安局的监督下,被告人陶某玲将盗挖的兰草重新种植回了天目山的山林中。
“很多进山群众都有误区,觉得山上野生花草可以随意挖,不清楚一株野生兰草需要数年生长繁育,成片盗采会直接破坏山林生态链,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进行生态修复。”办案检察官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在天目山、老乐山周边村落开展现场普法,用陶某玲真实案例向村民讲解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条款,直观传递“盗采珍稀植物必追责、生态损害必修复”的法治理念,提升山区群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以系列野生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该院同步督促县自然资源局落实长效管护举措:对全县野生保护植物分布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专项台账;推行山林网格化巡护机制,划分片区落实专人常态化巡查;在天目山、老虎山、老乐山等重点区域增设保护警示标识,搭建珍稀植物点位动态监测系统;针对受破坏的野生植物栖息地开展专项拯救保护,全方位堵塞管护漏洞。2025年4月,确山县检察院、确山县法院共同发布珍稀野生植物“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力量守护生态活化石。在该院的牵头下,多家单位制定了《确山县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机制》,将刑事办案、公益监督、生态修复同步推进,打出一套完整的生态保护组合拳。
如今,再走进天目山的山林,原址补种的兰草在林间已抽芽开花。
从破解取证难题锁定盗挖罪责,到公益诉讼补齐监管短板,再到生态修复、源头普法、长效管护一体落地,确山县检察院以“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真正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生态保护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