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胡小霞 李嘉凝)8月6日,郏县法院薛店法庭联合辖区司法行政、综治部门,共同调解了一起七旬老人诉子女赡养纠纷案,既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消除了家庭成员间的情感隔阂。
原告宁某年过七旬,身患疾病,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要求3名子女为自己支付生活费用。司法行政、综治部门先期介入调处无果后,委托薛店法庭进行调处。
法官与司法行政、综治部门工作人员协同发力,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与法理阐释工作,一方面向老人的3名子女释明法律规定,明确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违背公序良俗,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结合三苏文化中“孝亲为本、仁善齐家”的家风为切入点,讲述苏轼兄弟辞官尽孝、守礼侍亲的典故,引导老人的3名子女感念母亲的养育之恩,体谅老人年老多病、无人依靠的难处。3人的态度逐渐转变,主动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身不足。最终,各方就老人日常赡养、医疗费用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